異象基礎
《洛桑信約》把宣教定義為「普世教會向全世界傳揚整全的福音」[1]。這包括三個基礎的概念:
1. 整個教會[2]
· 大使命是所有基督徒的責任,而不是只屬於教者或宣教士。
· 教會及信徒是福音的成品,見證福音於道德上轉化的能力。
· 教會與機構應相互合作而非分裂各自為政。
2. 整個世界
不單以地理位置或民族角度去理解,更包括在開普敦行動中的號召。[3]
· 在多元化、全球化的世界中見證基督的真理
· 在支離破碎的世界中建立基督的和好
· 在其他宗教信仰的群體中活出基督的愛
· 辨明基督對普世宣教的心意
· 呼籲基督的教會歸回谦卑、正直與簡樸
· 在基督身體裡同工,在宣教上合一
3. 整個福音
· 福音不單只是基督的死而復活帶來個人的救贖,更是宣告神國的來臨,神的統治要再一次臨到大地、更新世界,撥亂反正,使一切受造的在基督裡復和。[4]
· 「整全使命」的意思是教會不能單單宣講,也同時要活出主基督在心中作王的見證,這包括對社會公義、慈惠及環保的承擔。[5]福音與社關是同一個福音的兩面。耶穌基督在世傳道時,也常以人身體需要為福音的切入點。宣講沒有行動只是空談,社關沒有宣講只是慈惠工作,讓人身體需要得到滿足,卻不能使人得著靈性上的真滿足。[6]
傳福音不只是牧者及宣教士的責任,而是每一個信徒被呼召進入基督的國裡的責任及信仰與生命結合的見。
傳福音不只是大型佈道會機構或教會的傳道部舉辦一些佈道聚會,讓信徒邀請未信者參加以履行其傳福音的責任,而是每一個信徒在日常生活與人交往中透過其言行以生命見證福音在人的道德及行為上轉化的大能。
傳福音的對象不只是親朋好友,更是每天在我們社區中擦身而過的路人,也是被忽略、被拒絕、無權無勢被欺壓的人。
福音不是以人為中心,為逃避將來審判的一張「免罰金牌」或天國的入場券,而是以基督為中心,宣告神國的來臨,基督要再一次在世界及各人心中掌權,使一切受造與神復和的好消息。
因此,傳福音不是一項活動、一個事工,一個聚會,而是作為基督門徒,履行大使命(太廿八18~20)的生活方式。
[1][3][6] 《開普敦承諾》 https://www.lausanne.org/zh-hans/content-library-zh/ctc-zh/ctcommitment-zh
[2] 〈整個福音、整個教會、整個世界〉,《時代論壇》基斯韋特 2010年9月30日https://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61692&Pid=28&Version=0&Cid=810&Charset=big5_hkscs
[4] 〈整全福音≠整全使命?!怎辦?〉,《燭光網絡》62期 2008年8 月先27日 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整全福音≠整全使命?!怎辦?
[5] 《洛桑信約》 https://www.lausanne.org/zh-hant/covenant-zh-tw/lausanne-covenant